广电总局、信产部解释“56号令”,称现有网站登记后可继续从业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前天晚间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56号令”)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
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负责人就“56号令”发布答记者问,这也是自1月31日该规定正式实施以来,主管部门首次对实施细则作出解释。
根据该解释,在规定发布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民营视频类网站将不受“56号令”第八条“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资控股”的限制,可以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但在56号令发布之后新申请从事该业务的企业则必须达到此条要求。
这样的官方解释无异给目前国内视频网站的经营者们一颗定心丸,同时由于政策门槛的提高,对处于第一集团位置的部分民营企业甚至是一种利好。
优酷网CEO古永锵曾表示,进入视频网站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都很高,但在经历几年时间的资源整合后,VC的关注和热情让这样的门槛实质上并非不可跨越。
大度咨询总经理程天宇说:“网络视频的媒体性越来越强,但目前该领域内的相关司法建设和监督机制都还不够完善。主管部门的举措实际上是一种信号,虽然不会用‘一刀切’的粗暴方式管理,但政府对于该领域的监管力度必然将继续加强,另一方面也希望行业内的领导型企业能够更多地通过自律的方式净化行业发展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