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5月11日电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消费者协会专门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须谨防商家广告诱骗、夸大宣传、“霸王”售后条款等三类“陷阱”。
商家广告诱骗。一些经营者在电视和网络媒体上做广告,目的并不是为了销售商品,而是在于骗取邮购商品费用。消费者汇款后,经营者不发货或发
假货,当消费者查询时,谎称商品被海关暂扣需另交费用,或干脆告诉消费者原来的产品已没有,增加费用可提供更好的产品,引诱消费者再次上当。
夸大宣传。一些商家采取低价诱惑的手段推销二手货或残次品,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宣传,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与在网站上看的商品相差甚远,很多标价与实际价值不符。如某“国际名牌”手机声称市场价2000元,只卖998元,但消费者买到后才发现手机价值很低。
“霸王”售后条款设置障碍。电视和网络购物的购销合同一般采取格式化条款,如果消费者不想接受,就无法进行交易。实际上,有的商家对售出产品不承担“三包”责任,退换货条件苛刻,消费者想要退换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