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昨天在北京科博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创新国际论坛”上表示,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应当允许银行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私募”指资金仅向200个以下的特定对象募集,而不是在社会上公开募集。这种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创业企业或者投向有待整合的企业,其风险往往大于共同基金。
吴晓灵曾任央行副行长。她认为,在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和国内资金十分充裕的情况下,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是必然的选择。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
不过,她指出,现行法规不允许银行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目前只有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准投资,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资本实力不强。
吴晓灵建议,银行在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时,监管机构应限制其投资于已上市和未上市股权的比例,还应限制银行投资于单一基金时所占该基金的最高比例,以减低损失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