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商表情
6月3日晚,百度发表回应,称其作为上市企业,一直重视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百度已与约60家唱片公司进行合作,以进行唱片推广和广告分成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尝试。”
不过,联盟各方认为百度“一直对类似谈判采取‘拖延战术’,以继续通过盗版链接谋取暴利。”
郭春飞认为,确实有个别权利人及唱片公司选择与百度通过广告费分成继续合作:“但更多权利人未意识到,若权利人未主动提,百度不会主动提;而分成也不平等,因为权利人未收到版权费等收入,也没有百度链接的授权。”
目前,曾与百度合作的北京太和麦田公司也已在合作6个月后中止与百度的合作。太和董事宋柯称原因为“百度欠缺诚意”。
另有业内人士质疑,百度一再声称自己是中立搜索网站,但当其与百代、滚石等唱片公司合作后,中立立场或将值得怀疑。
音乐搜索是百度的一项重要竞争优势。据CNNIC第21次互联网调查报告,音乐服务以86.6%使用率为中国网民使用最普遍的互联网应用,而音乐搜索服务为各搜索引擎网站带来巨大流量和用户。其中,百度在音乐搜索市场份额为92.8%。
“声明并非只是一纸公文,我们还将采取具体行动,如给百度各大品牌广告商一一发函等。”吴峻和郭彪表示,对知识版权的保护是大势所趋,“相信国内外各大广告商会配合我们的行动”。
这一场艰难的拉锯战,或将见证中国版权历史的发展。不过,此次版权索求方“釜底抽薪”会胜算几何,还将取决于各大品牌广告商的态度。
“音乐行业联盟如何与广告商沟通,方式很重要。”相关广告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外一些较大、版权意识较强的广告商可能会给与配合,但一些较本地、版权意识不强的中小广告商不一定会支持,“如果正式发函,他们可能会有一个表示支持的回复,但很难保证实际行为”。
拉锯战始末
郭彪对这场拉锯战的结局表示乐观:“我想将来还会有更多权利人加入。”此前从2008年1月起,上述联合声明中的各方已分别或通过联合方式采取维权法律程序。
1月17日,经两年沟通无效后,音著协将百度诉至法庭,要求百度公开道歉外,赔偿著作权使用费和诉讼合理支出106万余元。
2月4日,环球、华纳和Sony BMG唱片公司起诉百度,要求其立即停止并不得在今后从事以任何方式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侵犯三大唱片公司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所有录音制品的行为及承担侵权责任,百度被诉赔偿经济损失逾千万。
这是三大唱片公司在2006年底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胜诉雅虎中国(提供与百度相似的音乐服务)后的最新行动。3月25日,该诉案已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立案。
此前雅虎中国法庭失意后,业内曾有消息称,今后雅虎中国可能放弃音乐服务。“我们正与音乐正版商谈。”不过6月4日,雅虎中国公关总监王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仅表示,同时“目前雅虎中国重点为生活搜索服务”。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刚已发出内部邮件称,雅虎中国将与口碑网整合。口碑网为阿里巴巴旗下的生活资讯平台,这也显示了音乐服务将在雅虎中国日益趋淡。
而牵头方源泉今年2月始已陆续向百度致电律师函,并于5月16日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其还通过自行开发的监测系统对百度是否为一中立搜索技术平台提出异议。
据吴峻透露,自2006年下半年始,源泉曾对百度音乐搜索链接库持续监测,发现百度音乐链接库存在诸多特征,可能涉及百度人为制造搜索结果的“黑色产业链”。
据海外媒体5月21日报道,由于“深度链接”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试听和下载服务,中搜已被河北省版权局判为侵犯唱片公司版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支付最高罚款金额10万元(14358美元),并没收中搜3台电脑服务器。
2007年9月,国际唱片业协会向河北省版权局递交了对中搜的投诉书,并导致调查。这同时也是国内第一次针对一家中国互联网门户网站由于音乐盗版而进行的行政处罚。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