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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突围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内容VS渠道:谁才是侵权者

  不过,对于美国电影协会的官司,迅雷觉得自己很冤。

  邹胜龙认为,这些涉嫌侵权的影片都是用户自己上传到第三方网站,纵使网站一再声明,上传的东西必须自己有版权,但是网站怎么去核实这个事情?因为成千上万的文件上传,一一审核的成本可能就是天价。迅雷怎么能为第三方网站的侵权内容承担责任?

  但是,在迅雷的主页上一些影片标明了“抢先版”、“清晰中字”,而那些刚刚热播的电影显然不太可能免费提供下载,更不会提供不清晰的版本下载。

  邹胜龙回答,这些标记只是表明迅雷依然不清楚这些内容是否侵权,因为这是用户上传的东西,可能可以对影片清晰度进行评价,但是,无法对是否有授权进行判断,“一部影片,你说它有授权需要文件证明,没有授权也需要文件证明,迅雷无法通过常识对它们进行判断。”

  美国NBC广播电视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云轩则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判断是否有授权并不难,目前已经有一种过滤技术,网站可以透过其检查上传的文件是否有授权,如果没有授权则无法上传。美国的网站已经采用较多,但国内网站多数片面追求点击率,没有采纳这一技术的积极性。

  邹胜龙也证实了外国有这样的技术,但是在中国还没普遍的使用,迅雷也还没有计划用这种技术。他认为,网络时代去在“堵”一个东西很困难了,大势所趋是堵不住的,疏导才硬道理。既然MP3下载可以成为一个的成功模式,不如顺应潮流,让电影下载成功起来。所以,邹胜龙认为不应该去删除像“功夫之王”这样的关键词,而是寻找合作机会。

  他坚持称,迅雷所做的并不是侵权,“这涉及怎么看待搜索引擎和内容的关系,目前在行业里已经形成惯例,在侵权案件里面,直接提供内容下载的网站才是侵权实体。搜索引擎和下载工具不应该是侵权者。”邹胜龙这样论证迅雷的合法性。

  可是,在优度公司状告迅雷为《伤城》电影提供下载链接涉嫌侵权一案中,迅雷还是败诉了,因为法院认为它提供的是深度链接。浦东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立足于为全球互联网提供最好的多媒体下载服务,其对链接下载影视作品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一般搜索引擎”。

  但这依然无法撼动邹胜龙坚持认为迅雷没错的信心。“这里有一个协助侵权的概念,但是不设限度讨论,那么真正帮助侵权的就是英特尔和微软,因为它们提供了电脑芯片和操作系统。”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也告诉记者,网络搜索或者下载的服务商是否侵权,关键是要看他们是否明知或者应知涉及的内容侵权并且继续提供相关服务,我们不能单纯对搜索或下载技术提供方进行处罚。这与迅雷的观点不谋而合。

  “如果要迅雷主动过滤涉嫌侵权的关键词或者文件上传,那么微软也应该主动过滤。”邹胜龙对于外界的指责和建议并不接受。他认为微软可以在自己的系统上设置,比如建立一个数据库,完全可以去鉴别网民所下载的电影是否有授权,但是微软可以做得到也不会去做。即便外界让微软承担侵权责任,它肯定会找出一堆理由来拒绝。

  当然,邹胜龙也承认,目前搜索和下载模式并非完美,而且确实存在瑕疵。但是,他认为企业是否有动力去解决这个瑕疵,这需要讨论。“就像微软的操作系统,每个版本都有漏洞,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它有漏洞就不使用,或者不让它发布吧。”

  在他看来,这些版权纠纷的本质都是商业利益。有些事商业合作解决,有些事法律诉讼解决,最终是求得利益分配平衡。要知道,这个行业发展迅速,但游戏规则却少得可怜,网络立法又相对滞后,所以在探索过程中,不少网站就走在“灰色地带”上。

  模式新“突破”

  不过,迅雷还是在尝试扭转,它在找寻版权纠纷的突破口,直接购买影视作品的版权就是迅雷的第一次“突围”。

  4月24日,迅雷巨资购买了《黄石的孩子》的版权,成为其最大的线上发行渠道,但又称“要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一次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且会深有启发的机会”,最后让网民免费观看此片。这也是迅雷今年唯一购买网络版权的影片。

  而在去年,迅雷的经营方式也遭遇到了被侵权的苦恼。它独立采购了保利博纳公司的《导火线》网络独家播放权,然后再卖给其他公司赢利。邹胜龙透露,迅雷去年购买版权的花费在1000多万元。可是,“有网站就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我们也对此维权。”

  记者在线用迅雷搜索了《导火线》电影,很容易找到可以成功下载的“DVD高清版”,留在迅雷网页上的数百条评论也千奇百怪。比较吊诡的是,在迅雷搜索给出的下载链接下方还有这么一行声明:“该网络资源来自××网站,迅雷仅提供搜索服务,与内容的出处无关。”

  至于《黄石的孩子》,链接就更是铺天盖地,毕竟这一次,无论网民怎么下载,大家都没有侵权的嫌疑。

  但也仅此一回,迅雷日前就高调宣布与九州梦网、捷报、优度、网乐互联等国内主流互联网正版内容提供商达成战略合作。“迅雷将专注于消费终端的角色,不再直接采购版权,而是通过广告分成的方式与正版内容提供商共享利润。”邹胜龙称。

  对于这种新模式,业内人士表示非常看好,但这一模式能否大规模使用,还要看用户和广告商是否认可,一切要让市场说话。

  另外,迅雷开创的版权认领模式也不错,它经过多次沟通,开了新闻发布会,请了不少厂商,合作探索。现在迅雷数据库里的信息已经很多,迅雷和深圳版权局、互联网协会版权联盟等机构正在研究如何利用好这个平台。

  同时,邹胜龙也希望同行之间若是能站在同一战壕解决这个问题就最好了。但是他也承认,老总之间多半是朋友熟人,谈论这个话题很容易,但是公司之间有竞争,落实起来就非常困难。

  邹胜龙承认,今天面临的问题是行业的问题,是要去解决行业的问题,才能大家受益,大家相互攻击并不是明智之举。“迅雷有这个责任带头去闯,找出一条路来。”

  他认为,百度的音乐搜索就经历了从诉讼到合作,然后再到诉讼,最后可能再合作的过程。所以,传统影视业遭遇互联网时也会经历这种过程,最终实现螺旋式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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