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肉搜索”抓违章车辆行人,对点击率最高的违规“主角”进行长期跟踪。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举办的“闪亮红绿灯”交通百态拍客行动甫一出街,即遭遇市民质疑,认为此举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律师朱永平指出,此举涉嫌侵犯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和受尊重权,应立即叫停。
昨日,主办方明确回复指出,活动无意也不会暴露广大市民的个人隐私,而是重在让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
市民:“人肉搜索”有网络暴力倾向
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攻坚阶段,昨天,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号召市民加入“闪亮红绿灯”交通百态拍客行动,将身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摄下来上传至活动专题网站,对于点击率最高的前十张拍客照片,志愿者别动队将启动“人肉搜索”,对违规“主角”进行长期跟踪,主办方将根据点击率对优秀照片作者予以奖励。
据了解,“人肉搜索”长期跟踪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方面动员广大志愿者拍下十大人气照片中的人员或车辆再次违章现象;另一方面是根据十大人气照片中反映出来的交通不文明现象,鼓励全体志愿者拍客在随后的活动中搜索拍摄同类违规现象,上传至活动网站供市民评点。
“不文明的现象不应该以不文明的方式来‘回敬’!”听闻这一消息,在省直某机关工作的吴先生表示,违反交通规则是不对,但这么做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也是很不文明的做法。“‘人肉搜索’这名字听起来有点恐怖,有种网络暴力倾向在里边。”
主办方:活动不会暴露个人隐私
对此,主办方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副秘书长梁雄文认为,“人肉搜索”主要是把不文明的交通现象披露出来,期望通过拍客+人肉搜索的活动模式,给不文明出行人员以无形的压力,提醒市民“慎行”。
“活动无意也不会暴露广大市民的个人隐私,其重点在于通过活动让市民提高文明出行意识,为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梁雄文重申。
律师:出发点好但涉嫌侵权
随后,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界专业人士,他们对此均明确表示反对。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此举涉嫌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肖像权和受尊重权,应该马上叫停。朱律师进一步分析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明确提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民法》也明确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保护。这样做损害了他人的这三大权益。“活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要慎重考虑会引起的法律后果,网络是大而杂的世界,很容易就出现人身攻击行为,这些是预想不了的。”
对于文明交通意识的培养,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宾文高律师认为,这关乎到长期的国民素质教育,有赖于长期观念的灌输,而不是为了一朝一夕“创文”而仓促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