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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家机构获广电总局视频牌照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在经历了两次小规模的视频牌照发放后,国家广电总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首次公布了迄今已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下称“视频牌照”)机构的名单,共247家机构上榜。该名单显示,中央电视台、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247家机构已获许可。

  不过,视频分享网站的前三名土豆网、我乐网与优酷网仍与视频牌照无缘。截至目前,视频分享网站的前三名至今没就未能获视频牌照做出明确解释,但均称将继续积极进行申请。

  据悉,这也是广电总局公布的至今为止最全的视频牌照名单。根据披露的名单可以发现,其中以“国字头”单位为主,电视台、电台和报社、出版社均成为获得牌照最多的机构。获得牌照的名单中,包括部分尚未开通视频业务的大型国有新闻机构,如新华社、中新社、国字头报社、杂志社以及一些地方报业集团。另外三大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地方电台和电视台等广电系机构亦获得从事视频服务的资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五家门户网站成为民营企业获得牌照的代表。

  分析人士指出,国字头网站首先拿到牌照很正常,而部分民营视频网站的入围也在情理之中,显然,属于广电系统或者与之合作紧密的视频网站,无论在消息方面,还是内容获得方面,都比一般民营企业更具有一定的先天优势。

  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强调,互联网视频网站须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证,及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该规定的出台,被业内视为“视频新政”的开始。

  根据“视频新政”,相关网站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而目前国内视频网站多为民资及外资背景,这与“视频新政”相悖。但规定颁布后,广电总局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表明“既往不咎”原则,表示只要是《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此后,视频网站纷纷进入积极申请牌照的流程中。

  另据记者了解到,在公布此次视频牌照大名单前几日,国家广电总局曾于12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欢迎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踊跃加入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联盟(下称“联盟”)。

  对比自律同盟的名单及此次公布的视频牌照名单可发现,参与自律同盟的企业目前数目与已获牌照的数目大致相当,但土豆、优酷等已积极参与了自律同盟,却依然无缘视频牌照。

  不过土豆创始人王微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监管部门对视频行业的管制一定有利于这个行业健康的发展并且整个产业会发展的更为壮大。土豆从来不担心自身的牌照问题。

  优酷网一位人士表示,访问量靠前的几大商业视频网站审核时间较长,所以没有出现在该份名单中,再过几周应该可以拿到。

  对于此次如此大规模的颁发牌照,业内人士分析,从广电总局对视频行业的牌照管理及发起的自律同盟来看,广电总局规范视频行业的决心十分坚定。但规范视频行业完全不等同于对视频行业的限制。从此同时对多达200多家的企业单位发放牌照可以看出,监管层并未就从业视频行业的企业的数目规定一个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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