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申请条件 (1)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2)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 (3)已关闭、注销单位,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 申请时间: 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单位出具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申请表》、政府或上级主管等有关部门准予变更或者终止的批文(或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证明)、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业务处理 单位在提供上述资料后到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转入集中封存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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