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和1923年,孙中山曾先后两次在广州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任军政府大元帅。 其初,在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之后,由孙中山建立了民国,并制定《临时约法》。不久,《临时约法》为袁世凯废除。1917年7月,张勋复辟失败之后,由段祺瑞担任国务总理,掌握北京政府大权,并非法解散了国会。7月21日,当时的海军总长程壁光、第一舰队司令林葆怿脱离北京政府,通电“拥护约法”,率第一舰队从上海开往广州。8月25日,南下的国会议员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31日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决定由军政府大元帅对外代表中华民国,并行使对内的行政权。
9月1日,非常国会选举孙中山为军政府大元帅。10日,军政府正式成立,孙中山宣誓就任大元帅职。及后,由于滇桂两系军阀伙同反对孙中山,并操纵非常国会,于1918年5月4日通过修正军政府组织法,取消大元帅,改为七总裁合议制,孙中山被迫通电辞职。
继后,孙中山离开广州,退居上海,继续策划革命,1920年8月,命令援闽粤军回师广东,10月29日一举攻克广州。1921年4月,国会非常会议再度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1922年6月15日,由于当时的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发动武装叛乱,制造了“永丰舰事件”,逼孙中山下野。8月9日孙中山再度被迫离开广州前往上海。
1923年1月4日,孙中山发表讨伐陈炯明通电,并令许崇智、杨希闵、刘震寰等从潮汕、梧州等地进攻广州,16日广州克复,各军将领纷电孙中山回粤统筹大局。3月2日,孙中山在广州重任陆海军大元帅,再度建立大本营。从此策划了第一次国共合作。
孙中山最初的大元帅府,设于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今称东沙路)28号,原广东士敏土厂旧址。1983年8月13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三层四面环有走廊的洋房,至今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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