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4年,广州市“三农”工作面临发展的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三农”工作1号文,出台9个方面22条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市委、市政府两次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精神,围绕农民增收的主线,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农村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年全市克服高致病性禽流感、春旱和秋旱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农村和农民在宏观调控中全面发展。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01.4亿元,增加值112.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1%和6.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25元,增长8.1%,是自1997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抗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取得重大胜利。是年春季,东南亚地区和广州市周边的一些省、市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势,广州市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各区、县级市也成立相应机构,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防疫工作分工负责制;全面实施禽类强制免疫;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的执法和监督,对出现禽类异常死亡的养殖场,依法依规迅速、全面彻底扑杀,并实行无害化处理,建立防护带,严防病害扩散蔓延;加强入穗家禽检疫,严防外地疫病传入;切实做好人的防护工作,严防动物疫病向人传播。由于措施得当,年内全市未发生一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显著。为加快全市20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每年新增3万多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广州市制定《关于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4年开始至2007年,市财政每年投入1600多万元资金,资助6万多名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是年实现农民培训转移就业5万多人。农村居民人均年工资性收入3854元,比上年增长18.4%,所占比重由上年的53.1%增加到58.2%,显示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基地化生产进一步扩大。全市投入资金1亿元,完成10大蔬菜基地、5大水产基地、8大水果基地、5大花卉标准示范区和333.3公顷鲜切花基地的规划,规划建设总面积4.31万公顷,各项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农业产业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由30家增至50家,实现年销售收入50亿元,利润2.2亿元,比上年增长18.7%,成为农业产业的生力军。广州作为华南地区农产品集散中心的地位得到巩固和提高,四大中心批发市场交易额176.2亿元,增长12%。集生产、科技、加工和流通于一体的综合类企业不断涌现,科技水平、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其中9家评为省级龙头企业,4家评为国家级龙头企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制定农业广州地方标准30项,建立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6个,其中7个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区;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获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花都区、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检测实验室初步建成,一些大型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也建立质量检测室。是年,新评选广州市名优农产品18个,全市名优农产品总数达91个,产值30亿元,约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六分之一。至年末,全市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地80个,产品103个,获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分别为78个和66个。
农业和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在上年实现全市1132条行政村全面“五通”的基础上,“五通”工程向中心镇的自然村延伸,全年建成通自来水的自然村251条,村道水泥路140.5公里。“青山绿地”工程、城乡减灾防灾工程稳步推进,一批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市农业局制定《农田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规划自2004至2010年,完成连片6.67公顷以上的农田标准化改造任务。是年,各级政府部门投入3.1亿元,完成0.6万公顷农田和0.13万公顷鱼塘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向基层延伸,扶持区县农业部门、中心镇及批发市场新建农业信息中心或站(点)33个,“网络到镇、信息进村”的步伐加快。
中心镇建设加快步伐。是年,出台《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决定》,在全面建设第一批5个中心镇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5个中心镇的规划建设。
农业和农村政策改革继续深化。这一年,国家、省、市开始实施种粮直补政策。市在落实好省实施年种植水稻2公顷以上农户给予每公顷补贴300元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扩大补助范围,并对种粮大户实行奖励,使全市22.6万种粮农户户平均增收59.4元。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取消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全市农民负担5699万元。认真抓好二轮土地承包,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土地二轮承包及经营权证的发放,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大力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112个帮扶单位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390万元,帮扶项目117个,使全市139条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均达3万元以上,全部达到省的标准。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向没有根本扭转。二是农村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没有建立。三是离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四是“三农”工作开展不平衡。五是农村的管理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
【农业外经贸工作】 2004年,广州市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成功举办驻穗领事看广州农业和广州农业博览会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成都)交易会、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穗港合作等招商、合作洽谈会,加强农业对外宣传和交流,并着力改善农业投资环境,在农业生产、科研、加工、贸易、生态旅游等方面提供商机。全年吸引各方资金投资农业合作项目80个,签约金额20多亿元。其中,在广州名优农产品博览会期间举办的农业经贸合作招商会上,签订农业投资合作项目75个,合作金额21亿元。全年农产品出口总额4.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15%,居全省领先地位。(杨春林)
【农业法制建设】 2004年,广州市农业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重点查处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兽药、渔药、种子、肥料、饲料、农机等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出动农业行政执法4300多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档及生产厂家2500多家,依法查获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一批,有效地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开展以“海盾2004”行动为重点的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打击非法电鱼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二是积极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组织送法下乡,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与广州电视台合作,在“政务之窗”栏目播出“都市农情”电视宣传节目,宣传农业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动植物检疫和农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等内容。三是开展农业立法调研。做好《广州市生猪盐酸克仑特罗残留监控办法》立法调研,以及《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章的修改工作。四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规定。清理“海洋渔业企业资格审核”等8项不再执行的事项,取消“菜田建设费减半征收审核”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许可对外办证大厅于年内正式启用。(赖巧绵)
【农业产业化经营】 2004年,广州市有都市农业示范区20个,区、县级市以上龙头企业63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5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产业化带动农户21.9万户,带动农户增加劳务和租金收入17.5亿元,户均增收800多元。其中以“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12万多户,占带动农户总数的54.8%。农业龙头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有11家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亿元,12家企业资产过亿元,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过10亿元,各类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2.3亿元,利润2.7亿元,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8万人,加工农产品37.1万多吨,出口农产品4.7亿美元。龙头企业逐渐成为农业技术科研、推广和培训农户的重要力量,成为发展农业标准化、品牌化的主力军。产业化经营有效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产业的发展,增强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熊光初)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2004年,广州市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意见的通知》,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登记注册、业务指导、组织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扶持政策和措施,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月,成立广州市渔业协会;9月,成立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红葱协会。是年,全市发展比较规范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含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44个,会员(社员)6415人,带动农户259112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固定资产336万元。其中增城市冬瓜行业协会和从化市清丰蔬菜加工协会被省农业厅确定为全省5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示范单位成员。(李伯明)
【农民减负】 广州市从2004年1月1日起免征农业税,实现农业“零赋税”。年内继续推进农村并镇、并村工作,落实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上年配套安排9000多万元基础上,增加1947万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负担原来从农民收费中支付的基层组织运转和教育等镇、村开支。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加强监管。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是年,全市5个区2个县级市的54个镇街以及市本级、区县级市属的涉农收费部门184个单位参加本年度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考核,173个评为优秀,5个评为合格,优秀率为94%。年内,市农业局与市地税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给予我市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减征2004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照顾的通知》,对天河、芳村、黄埔、海珠、白云、荔湾等区承担所在地公共建设或村民集体福利开支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兴办的乡镇企业,给予减征2004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市减免“两税”1.1442亿元,其中房产税1.02亿元,土地使用税1242万元,有50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通过申报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彭小萍)
【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 2004年,在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完成后,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把做好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全市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34.2万户,占实行家庭承包农户的60.5%,已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28.9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的29%(该数据为全市统计数据,包含已撤镇设街的区,如按完全农村体制管理土地的区、县级市统计,该比例数为72.7%),其中白云区发放经营权证书到户率100%、花都91%、从化95%。而在“城中村”改制较为集中的天河、黄埔、海珠、芳村和开发区,通过股权证书在集体股份分红中得到体现。是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4135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2%。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其中转包面积7400公顷,出租面积13404公顷,分别占土地流转面积的30.6%和55.5%。(王高英)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 2004年,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551.54亿元,比上年增长29.79%。其中,村组以下集体资产498.15亿元,村级344.21亿元、组级153.94亿元。是年,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推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一是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在全市所有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社级(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工作。全市有8587个经济社实行财务公开,占总经济社的66.4%,其中规范公开的经济社5855个,占总经济社的45.3%。二是推进会计代理制、会计委派制和会计选聘制。全市29个镇737个村实行会计代理制;450个村2974个经济社实行社账村管;54个镇、街,237个村实行会计选聘制,其中番禺区普遍实行会计委派制。三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标准化示范工作。花都区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示范区;白云区人和、太和镇,花都区新华、花东镇,番禺区沙湾、石碁镇,从化市良口镇和增城市新塘镇等8个镇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示范镇。此外,有100个村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示范村。(李伯明)
【2004年广州名优农产品博览会暨广州农业经贸合作招商会】 于2004年9月16~20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与广州博览会同期举行。其间,举办广州名优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暨广州名优农产品颁牌仪式和农业经贸合作招商会。省、市有关领导和泛珠三角7个省会城市农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国家、省、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关活动。农博会展销面积1万多平方米,设350多个展销位,入场参观20多万人次,现场签约75项,项目合作金额21亿元人民币。
【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004年,广州市新制定(修订)农业地方标准30项,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6个,其中4个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被选定为省级首批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示范点。新评选广州名优农产品18个,全市名优农产品总数91个,其中18个获“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获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初步建成花都区、增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实验室,1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一些大型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质量检测室。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筹建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全市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地80个、产品103个,获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分别有78个和66个。
【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 2004年,广州市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广州花博园、嘉禾生猪批发市场、江南蔬菜批发市场、黄沙水产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新培育南方种业市场、百兴三鸟批发市场等区域性批发市场。编写《2004~2007年广州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建立名优农产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销售体系,广州名优农产品展销中心开业运营。
【农业信息化建设】 2004年,广州市抓好32个农业信息服务延伸点建设,基本形成以市农业信息中心为龙头,区、县级市农业信息中心(服务站)、镇级农业信息服务站和村信息服务点四级服务网络。培训农村信息员400名,注册信息服务站40个。顺利完成农业资源数据库系统建设。推进农业局政务网络建设和推广应用。(陶 敏)
【中心镇建设】 2004年,广州市在第一批5个中心镇(白云区江高、花都区狮岭、番禺区沙湾、从化市太平、增城市石滩)建设取得良好开局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5个中心镇(白云区太和、花都区炭步、番禺区石楼、从化市鳌头、增城市新塘)的建设。全市10个中心镇建设和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10个中心镇生产总值277.04亿元,比上年增长14.4%;工农业总产值790.55亿元,增长14.1%;财政收入28.53亿元,增长17.7%。有效促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有效促进资本、产业与人口等生产力要素向中心镇集聚,初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8月27日,《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建设的决定》颁布实施,有力促进中心镇建设的发展。《决定》对中心镇建设的扶持资金作出明确规定:市和区、县级市两级财政,从2005~2010年每年安排每个中心镇1500万元统筹建设资金,其中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区、县级市安排500万元,纳入市和区(县级市)财政预算。市各有关部门每年相对集中一定专项资金支持中心镇建设。
中心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是年,各中心镇在严格按照卫星城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完善的规划建设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中心镇的用地、建设项目、农村建房、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管理。番禺区沙湾镇建立社区城管工作站,积极开展整治“六乱”,查处违章建设,全年查处各类违章案件8701宗,清拆“两违”建筑81宗1.25万平方米。白云区太和镇抽调交通、环卫、城管等部门人员成立综合管理中队,重点整治违章建设,全年清拆“两违”建筑37宗2.74万平方米,制止违章建设49宗。各中心镇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白云区太和镇积极开展各项治理活动,全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比上年下降15.6%。
中心镇建设资金投入增大。这一年,广州市统筹扶持建设资金1.5亿元(10个中心镇各1500万元),全市10个中心镇的119个项目(包括市统筹资金项目、部门支持项目和区(市)镇自筹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68亿元。10个中心镇的建设工程按计划推进,部分项目已完成交付使用。市农业局、水利局、公路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支持10个中心镇资金2.32亿元。市农业局支农资金4804万元用于各中心镇范围内的农业建设项目,其中:市场建设项目110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440万元;鱼塘标准化建设项目2200万元;中心村建设300万元;农业产业化扶贫基地建设项目249万元;农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80万元;农田排灌项目300万元;镇、村信息延伸工程625万元。从支农资金中安排1600万元,推进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重点支持中心镇开展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市水利局支持1.23亿元,其中:各中心镇上一个水利建设项目1000万元;中心镇农田标准化建设3150万元;流溪河防洪整治工程资金5068.4万元;鳌头、江高、太平、太和、新塘等中心镇的排渠、水库整治工程1136.4万元;改造、新建中心镇18个电排站、小水闸1900万元。市公路局支持5625万元用于中心镇公路建设项目32个。市林业局支持500万元,分配10个中心镇各50万元用于绿化建设。市和各区、县级市落实省市扶持中心镇建设优惠政策,上年度省市优惠政策返还1.46亿元。
中心镇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各中心镇进一步搞好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全市10个中心镇引进投资项目503个,实际投资金额39.03亿元。
大力推进中心镇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市、区(县级市)两级农业、劳动保障部门和各中心镇,大力落实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资助、就业服务补贴、工伤保险补贴、鼓励企业招用本镇农民工、农民到中心镇就业落户等政策。成立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落实专项资金,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建立镇、村两级劳动力市场和信息服务网络,举办劳动就业招聘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就业服务。10个中心镇全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8630人,转移就业257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