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概况】 2005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稳步推进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努力构建税源控管体系,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全年完成税费收入652.59亿元,比上年增收83.32亿元,增长14.64%。其中,税收收入404.35亿元,比上年增收49.31亿元,增长13.89%, 税收收入总量连续7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和全省地税系统首位。中央、省、市、区(市)级税收收入分别为102.55亿元、118.81亿元、89.34亿元和93.6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62%、13.3%、17.17%和14.13%。各项费金收入248.2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19.64亿元,比上年增长15.79%,征缴率达到97.89%,超过省政府规定的95%考核标准,征收总额分别占全国、全省地税系统社保费征收总额的近1/11和近1/2。社会保险费收入中,养老保险费收入150.46亿元,医疗保险费收入48.44 亿元,失业保险费收入15.32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3.33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收入2.09亿元。
这一年,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被全国总工会等国家十部委评为“2005年度全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被广东省总工会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