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
市桥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华侨理论历史研究。
(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友好交往与联络工作,加强联络海外新移民;负责荣誉市民推荐人选(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下同)的资格审核和荣誉市民的联络、服务工作。
(三)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管理以及监督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外籍华人来华定居的审核工作;做好归桥、侨眷的扶贫和救济工作。
(四)参与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联络海外经济团体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促进其与国内的经济合作和科技信息交流。
(五)执行党的国家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联络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海外华文学校,开展对华侨和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六)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桥、侨眷的合法权益,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开展归侨、侨眷工作。
(七)在中央和省、市对台工作方针指导下,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八)协调、指导华侨农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社会职务安排工作;指导和扶持归侨、侨眷创办企业。
(九)指导区、县级市的侨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的工作;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侨商会按行业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