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政策依据
《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受理条件(范围)
市属技工学校符合省、市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进行报送审核或备案
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二)经学校审批的学生休学、退学材料
办理时限
每年5月受理一次,自受理至送达7 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领件须知
当事人请持受理回执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办理邮递。
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材料。
受理部门
培训处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510600
咨询电话:
87654780 (服务窗口)
83335248 (业务办公室)
监督电话:87656283 83318367
网址:
http://www.gzlss.gov.cn/serv (服务窗口)
http://www.gzlss.gov.cn(业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