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内容 全省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
办理机构 厅人事处
办理地址 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联系电话 83873330
办理依据和条件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和《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通知(卫考办发〔2001〕1号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卫考办发〔2001〕2号)等。
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个人提出申请,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所在单位或当地县(区)卫生局设报名信息录入点,对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电脑录入; 第三步:各市卫生局设考点和报名点,统一接受报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报名情况通过网上传输到省卫生厅(考区),省卫生厅设考区,对各考点上传的报考人员进行审批,并将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位通过网络传输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给定准考证号; 第四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通过省考区向各市考点返回考生的准考证号,由各市考点于考试前1个月打印发放准考证。 第五步:组织考试 第六步:试卷的回收、上送、评卷、确定合格分数线 第七步: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每年的7、8月份为考生报名时间,10月为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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