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宗发[1991]110号)、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社发[1996]10号)、
《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已经依法进行登记的市宗教团体需要变更、终止或撤销的
办理程序
市宗教团体依照本团体《章程》和有关规定,具文报我局审核。
办公室收文后,按教别送业务处办理。业务处接办后研究提出拟办意见,报局审核。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办理期限
及服务承诺 不同意变更、终止或撤销事项的,15个工作日内函复;同意变更、终止或撤销事项的1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后转报市社团管理部门审批(服务承诺按局机关统一要求)。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市宗教团体变更、终止或撤销的申请书及有关集体决议记录材料;
2、市宗教团体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
87379503、87379504(宗教工作处),87379502(民族工作处)
办公地址
广州大道中39号
受理窗口
办公室(广州市民主大楼一楼117室)
办事网址
www.gzmzzj.cn
投诉电话
87398366、87379501
投诉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