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登记
受理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有转移就业愿望、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
须提供的资料
本人填写好《广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表》,连同本人户口薄,《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以下简称《就业手册》。属初次领册的,需提供相片)
办理时限
1、初次领《就业手册》的人员,自受理至送达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已持有《就业手册》人员,即时办理。
受理部门
本人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登记
受理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
须提供的资料
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劳动力属初次领册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相片和《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登记表》);
办理时限
(1)对招用初次领册人员,须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对招用已持有《就业手册》人员,即时办理。
受理部门
区(县级市)或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