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12月8日第10号令);
2、《印发〈广州市企业实行全面劳动合同制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1994〕95号);
3、《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就〔1999〕4号);
4、《关于印发〈广州市录用城镇失业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0〕9号)。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录用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员。
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审查资料;
3、加盖印章;
4、送达办理结果。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即时办理。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
3、劳动者原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书(表格)名称 1、《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广州市合同制职工录用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花名册》。
联系电话 83818305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东华南路148号首层综合服务大厅
受理窗口 招用工服务窗口
办事网址 Http://gzjy.gzlm.net 投诉电话 83799229
投诉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