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第1、2、3页复印件;
3、在《中国税务报》、《广州日报》等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
流程图
一、登报
按照规定格式在《中国税务报》、《广州日报》等报刊刊登遗失声明
(如纳税人不能确定遗失声明所登内容,可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受理窗查询)
二、申请补发
向受理窗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整份报纸,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单位车辆需加盖公章)
三、领证
凭《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补办回执》、《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在导税窗领取完税证明
遗失声明格式
遗失声明
XXX(纳税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遗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码:XXXXXXXXXX,车型:XXXXXXXXXX,车牌:XXXXXXX。
办结时限
1、新市办税点:纳税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遗失声明》后1个工作日办结。
2、东圃办税点:纳税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遗失声明》后5个工作日办结。
3、芳村办税点:纳税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遗失声明》后5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