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个人小额质押贷款是指我行向持本行未到期的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客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特点:满足借款人急需现金周转的需要,减少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单或国债而造成的利息损失。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存单、国债票面金额的90%。其中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单笔起点为2000元,凭证式国债单 笔起点为5000元。 贷款期限:最长一年,且不得超过存单、国债到期日,若以多张存单、国债作质押,以距离最近到期日确定贷 款期限。 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收入证明; 3、由我行出具的未到期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或由我行承销的1999年后(含1999年)未到期凭证式国债的原件; 4、借款人持有存单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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