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被拆迁人接到市道路扩建办动迁经办人的通知后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道路扩建办的对外服务办公窗口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在核对资料数据并确认资料无误后即办理业务。
办理材料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个人领房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有继承、赠与或其它特殊情况的需提供相关的合法证明,如:继承公证书、赠与公证书、具结公证书等。
(3)、单位领房需提供: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