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开始前,单位必须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的。
申请时间
每年4月至6月。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若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须提供经审核的《广州市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或《广州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2)填妥的《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情况申报表》、《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
业务处理
单位持上述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的调整手续,经审核同意后,自7月1日起按核定后的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人数较多,单位需提供符合银行格式要求的职工新汇缴额数据通过磁盘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新汇储额批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