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少缴或漏缴的单位和职工,需要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应由单位办理,即单位收取个人应缴部分加上单位应缴部分一起办理补缴;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由单位统一办理,则由单位和个人分别办理补缴手续。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⑴ 单位出具的补缴证明,写明补缴原因、补缴起止月份、每月补缴额和补缴总金额等情况,并由职工和单位分别签名或者盖章。⑵ 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⑶ 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⑷ 转账支票或现金。
业务处理单位或者个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