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 |
内容 |
办事项目名称 |
律师执业证注册 |
办事依据 |
《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
《广东省司法厅审核律师执业证操作规程》 |
办理条件 |
符合专职或兼职律师的执业条件;
完成定量业务培训;
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
办理程序 |
广州市司法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的情况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其申请。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
广州市司法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出具审查意见书,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到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注:年度注册通常安排在每年的四月至五月进行,届时我局将就此项工作下发通知,届时请按通知的要求执行。 |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
一、年度注册
《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
年度工作总结;
完成业务培训的证明;
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委的情况报告;
律师协会出具的履行章程规定义务的证明。
二、恢复执业
(一)《律师执业恢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暂停原因的证明材料;
(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半年内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或过失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暂停执业的时间不超过半年,则不需提交。)
(四)律师执业证原件。 |
申请书(表格)名称 |
《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
《律师执业恢复申请表》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连新路19号三楼 |
受理窗口 |
证照业务申请 |
办事网址 |
http://www.gzsf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