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地点
卡中心服务网点。
领取新卡凭据
1. 工商银行出具的《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第四联执收单位稽查联。
2. 单位证明。
3. 经办人身份证。
领取新卡流程
1. 在成功办理申领登记的一个月后,申领单位经办人到原申领办理点领取社保卡,填写《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单位签收表》,并领取《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个人签收表》。
2. 申领单位领取社保卡后,须负责保管好卡片和随卡包装的社保卡副本、密码信封,并及时将社保卡发给申领人。
3. 申领人在接收社保卡时,应亲自签收,填写《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个人签收表》,检查卡片、社保卡副本、使用指南和密码信封的完整性;如委托代领,则由代领人负责签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申领单位须在领取社保卡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社保卡的发放和个人签收工作,并将个人签收表密封交还原申领办理的卡中心服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