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及时办理报失。
办理地点:
1、如属本市居民的,可在市属十区内任一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部分派出所)办理;
2、增城、从化市的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报失手续:
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丢失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公安机关审核后,领取《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
咨询电话:83112080
投诉电话:831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