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本市就业的流动人员,前往深圳、珠海特区的,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凭居民身份证、广州市IC卡暂住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员暂住证及申请表到所属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理。
来穗出差、学习、探亲的外省、市人员需前往深圳、珠海特区的,先填写申请表,由接待单位人员或亲属凭本人工作证或居民身份证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到所属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理。 咨询电话:83112080
投诉电话:831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