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理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户口人员 办理手续: ⒈提交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居民因私出国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3张; ⒉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⒊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提交单位意见。 申请程序: 省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省、市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的区(县)三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单位人员可选择向市或单位所在地、户口所在的区(县)二级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向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要求在单位所在地申请,但不用提交单位意见的非登记备案人员,如无法提供工作证或其他证明,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申请)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服务收费: 200元 其他 不得由他人代办。如果申请人户口刚从一些非法移民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迁来广州未满一年的,须由审批部门发函核查,10个工作日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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