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因银行帐户余额不足或其它原因未能及时缴费,广州供电分公司将会派发《清缴欠费催告书》提醒您,请您尽快补交电费。过期缴费是要加收电费违约金的:从电费发票(单据)上的“派单日期”算起的15天内仍未缴费,就要加收电费违约金了,并于下次收费时一起计算。违约金的收取是按日累计加收,根据国家规定,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居民客户按每日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非居民客户的当年欠费按每日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的,违约金按每日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如果逾期30天仍未缴纳电费,供电部门也就不得不执行停电了,这将给您造成本可避免的额外支出和不便。
尽快恢复用电的正确做法,是携带《清缴欠费通告书》和电费单据到所属区域的供电营业厅或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广州供电分公司会在确认您缴费后24小时内给您复电。如果您是在公众假期或休息时间补交电费的,可拨打95598服务热线,服务人员核实后会派专人上门复电,当工作人员前来复电时,请您提供相关的缴费证明;您还可以拨打95598服务热线,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复电时间,十分方便。特别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停电后,请检查有关用电设备,以确保供电部门复电时不发生意外,保护您的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