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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丧业务办事指南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政策依据
一、《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1997] 第 225 号)
二、《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粤府 [1994]107 号)
三、《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穗常发 [1998]17 号)
四、《关于切实加强火化遗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民福 [2001]60 号) 

殡仪办丧及承诺
一、办丧流程
(一)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死亡殡葬证》,注销户口(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开出《死亡殡葬证》);
(二)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须办好《死亡殡葬证》方可接运);
(三)带《死亡殡葬证》和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殡仪馆办理出殡、火化手续;
(四)洽谈、确定出殡时间、告别厅堂,选购(租)花圈制品、殡仪用品,办理骨灰寄存等业务;
(五)凭交费发票在业务总台开具《遗体殡殓证明》;
(六)提前30分钟到告别厅确认遗体、检查花圈、殡仪用品等并签名;
(七)由礼仪人员主持进行告别仪式;
(八)出殡2天后凭收费发票到火葬场领取寄存证或骨灰。

二、服务承诺
  丧主至上、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遗体接运
一、办理条件
(一)住宅内正常死亡:当地派出所签发《死亡殡葬证》。
(二)医院死亡:医院开出《死亡殡葬证》。
(三)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签发有明确处理意见的《死亡殡葬证》。

二、办理程序
(一)在医疗单位或住宅区内死亡的遗体,可由医院或家属,在确定死亡并办好《死亡医学证明书》后 12小时内电话通知殡仪馆收运遗体,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及邻近的地域可以直接通知各殡仪服务网点;
(二)家属在电话里必须将死者姓名、死亡地点、联系电话、死亡原因和防腐时间向殡仪馆报告,殡仪馆录入电脑后将及时安排车辆接运遗体。

三、办事机构和电话
(一)广州市殡仪馆地址:天河区燕岭路 418号   报丧电话: 87744444
(二)广州市殡仪馆所属市内办事处服务点地址:
  1、应元路办事处地址:应元路 9号   电话: 83547562、83560603、83567715
  2、石湖服务点地址: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门口岭   电话: 87421622
  3、石马服务点地址:白云区新市镇石马(广花公路边)   电话:86610394
  4、黄埔服务点地址:黄埔区大沙镇下沙村雅湖岗西边脚   电话:82287106
  5、芳村服务点地址:芳村区陆居路二沙地7号   电话: 81580479、81803880
  以上报丧电话均 24小时服务。

遗体保存
一、办理条件
  除已腐败的正常死亡遗体或患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及天花、炭疽、麻风、艾滋病、狂犬病、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白喉、脊髓灰质炎及非典等烈性传染病病死亡的遗体之外,其他遗体均可办理遗体保存。

二、办理程序
(一)防腐天数由委办人或家属与殡仪馆商定,一般不超过 7天;
(二)需延期的到殡仪馆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办理出殡
一、办理条件
(一)正常死亡的遗体
  1、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殡葬证》,在住宅死亡的由派出所开具《死亡殡葬证》;
  2、在当地派出所办好户口注销手续的死者户口簿(或死者身份证);
  3、委办人员的身份证。
(二)非正常死亡遗体
  除条件(一)外,《死亡殡葬证》上还要有公安机关签署的具体处理意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三)工伤死亡的遗体
  除条件(一)外,还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死亡确认书》。

二、办理程序
  直接到殡仪馆业务总台或就近到殡仪馆的应元路办事处、芳村服务点办理。

三、办理机构和电话
(一)广州市殡仪馆业务部   联系电话: 87087506
(二)广州市殡仪馆应元路办事处   联系电话: 83547562、83560603、83567715
(三)广州市殡仪馆芳村服务点    联系电话: 81580479、81803880

遗体火化
一、办理条件
(一)必须持有《死亡殡葬证》;
(二)非正常死亡遗体,在《死亡殡葬证》上要有公安机关签署的具体处理意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三)工伤死亡的遗体,除了《死亡殡葬证》外,还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死亡确认书》。

二、办理程序
(一)在办理出殡业务的同时办理遗体火化业务;
(二)在殡仪馆办理或举行出殡仪式时,家属需要签字确认同意火化的《火葬通知单》。

三、办理机构和电话
  广州市殡仪馆业务部   联系电话: 87087506

火葬场自送遗体火化
一、办理条件
(一)在家中死亡;
(二)已由公安部门开出《死亡医学证明书》,符合火化要求的。

二、办理程序:
(一)遗体送场后,由火化车间工作人员核查遗体并在《殡葬接运业务登记表》上签名,确认遗体已到场,家属等经办人凭《死亡医学证明书》到火葬场服务处办理资料登记等手续;
(二)服务处业务人员要认真审核《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内容,登记资料输入电脑保存;
(三)在火葬场的服务处办理有关收费手续。

三、办理机构和电话
  广州市火葬场   联系电话: 87087114、87088580

四、收费标准:
  遗体火化费每具 230元,纸包装棺及骨灰箱等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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