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十五号令)
办理条件
符合上述规定要求
办事程序
按上述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事期限及服务承诺
举报人要求答复且有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办结后五日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告知举报人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2.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3、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2358
办公地址 下塘西路481号
受理窗口 价格举报中心
办事网址 www.gzwjj.gov.cn
投诉电话 86196802
投诉处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