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举办全省性学生竞赛活动
二、立项依据
教育部《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教基〔1999〕1号)第四条《全国普通大、中学生体育竞赛暂行规定》(教体〔1990〕011号);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0年1月20日)(国家教委第7号令发布)。
三、主要内容
有关单位主办(组织)的全省性面向中小学学科的各类竞赛活动;跨校、跨地区性大学生体育、艺术和国防竞赛活动;中小学、高校校园文化活动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负责人员
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竞赛由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受理;
中小学、高校校园文化活动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由思想政治教育处受理;
其余中小学学科的竞赛由基教处受理。
五、办事程序
(一)流程
1.举办单位提出申请。
2.有关单位受理并送省有关学科专家组进行初审。
3.报省教育厅主管领导批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0-37627013(体卫艺处)
020-37627986(基础教育处)
020-37628032(思政处)
传真:020-37627986
电子邮件:jytjjc@21cn.com
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