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字[1995]第1号)。
2、《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粤建施[1997]140号)。
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的补充通知》(粤建管发[2001]23号)。
4、《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
5、《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数据库,规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06]1号)
二、办理需提交资料
(一)项目经理单位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项目经理资质换证申请表》一级项目经理4份,二、三级项目经理2份(原件);
3、原聘用单位声明书(针对人员调出不影响原单位的施工资质条件作出声明),原单位现在项目经理人员列表(加盖公章)
4、新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三金”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拟调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拟调动人员大一寸照片(翻拍照片不予受理,市内单位变更可不提供)。
8、项目经理申请资质时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从市外企业调入贰级、叁级项目经理证必须提供)。
9、工商核准变更的证明(公司因改制需变更项目经理证单位名称的必须提供)
(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补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2份;
3、与服务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三金”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刊登遗失说明的《广东建设报》(原件);
5、提供最近一次年审复查表;
6、拟补办证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8、拟补办证件人员的大一寸照片(翻拍照片不予受理);
9、拟补办证件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一级项目经理变更和补证由我委初审后报省建设厅)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办理处室:建筑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