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办理职责
依法办理本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及发证。
办理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5、《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6、《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7、《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8、《广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办理范围
操作种类 |
资格项目 |
锅炉 |
I类司炉 |
II类司炉 |
III类司炉 |
V类司炉 |
水处理 |
压力容器 |
设备操作(快开门) |
设备操作(制冷) |
设备操作(空压站) |
电梯 |
司机 |
安装 |
维护保养 |
起重机械 |
司机(桥、门式起重机) |
司机(门座式起重机) |
司机(桥吊、电动葫芦地操) |
司机(流动式起重机) |
安装、维护保养(桥、门式起重机) |
安装、维护保养(门座式起重机) |
司索、指挥 |
厂内机动车辆 |
驾驶(叉车) |
驾驶(蓄电池车) |
驾驶(装载机) |
驾驶(翻斗车) |
驾驶(挖掘车) |
驾驶(高空作业车) |
驾驶(推土机) |
维护保养 |
焊接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 |
气瓶 |
检查 |
充装 |
办理条件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遵守纪律、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4、报考各工种须同时满足相关考核规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一)考证
1、申请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作业人员,可向经质监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报名。申请人填写《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审)证登记表》,培训机构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要求,对其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具备考试条件的,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提出考试申请。
2、受理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对申请考试人员进行审核,发放准考证。
3、考核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安排理论及实操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进场考试。考核不合格者6个月内允许补考一次。
4、发证
成绩合格者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国家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成绩合格者凭准考证统一前往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领证点领证。
(二)复审
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者,应在资格项目有效期满一个月前按考证程序提出申请。未按期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者,其资格证自行失效。
办理期限
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物价局有关规定收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00 (法定休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领证点
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明月一路20号明月阁24楼(凯旋华美达酒店对面)
查询电话:87345275 投诉电话:86197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