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
渔船建造认可证书审核
主办机构
省渔政总队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
审批范围和条件
对申请从事渔业船舶修理和建造的企业的生产能力及技术水平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批准。
根据工厂认可证现场考核审查要求,合格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审批。
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广东渔船检验局受理有关单位渔船修造资格认可的申请。
(2)审查:广东渔船检验局接到申请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审核组按照《渔业船舶建造修理工厂认可现场考核办法》进行现场考核,提出审核意见。。
(4)上报审核意见:广东渔船检验局把有关材料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审查,合格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发放认可证书。
办结时限 30
受理地址
广州市同福东南村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