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内容 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办理机构 厅人事处
办理地址 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联系电话 83873330
办理依据和条件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3号)等。
提供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20份 3.《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4.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聘书等证明材料(验证与原件相符后交复印件)1份 5.外语、医古文全国(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证明)(验证与原件相符后交复印件) 7.各年度或期满考核登记表(验证与原件相符后交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报告6份 9.业绩成果:立项申请书(经立项单位批准)或合同书、课题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原件);专业论著(文章)等。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个人提出申请,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单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是否同意申报; 第三步:各市卫生局加具审核意见并报各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卫生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 第四步:省卫生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初审; 第五步:卫生系列各专业高评委会开展评审; 第六步:评审通过人员报省职改办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 每年的8月份收材料,9月高评委会办公室初审,10至11月高评委会开展评审,12月至第二年1月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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