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办事项目名称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办事依据 (一)《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广东居民均可报名。
报考外语类的考生一般应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非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办理程序 1、体检: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近期健康状况证明
2、填表:《广东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工作单位或街道委员会盖章。
3、报名:已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院校学生和社会青年到省旅游局指定报名点报名。
4.交表:上交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大一寸红底证件相4张给旅行社。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由省旅游局指定报名点收取)
1、新考类:
(1)中文类新考生每人490元;
(2)外语类新考生每人620元;
2、 加考类:
(1)加考笔试“导游综合知识”的考生每人240元;
(2)加考口试“导游服务能力”的考生每人250元;
(3)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每人120元。
依据:广东省旅游局文件
办理期间及服务承诺
首办责任人接到企业需要办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业务,旅游企业和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理。经办人出差的由本部门其他同志接收,并在5天内办理。对资格证书的发放,在接到省旅游局通知并取得了证书后的5天内通知企事业单位领取。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1、《广东省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大一寸红底证件相(连报名表内相片计算)4张。
申请书(表格名称)广东省 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联系电话 (020)81078256、81078242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广州市旅游局
受理窗口 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13楼广州市旅游局行业培训指导处
办事网址 http://www.gzly.gov.cn投诉电话 81078200
投诉处理时限
对于群众提出的投诉,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事项,7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过于复杂、需要超出上述时限的,须征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