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0]447号)。 办理条件 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医师,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办理程序 医疗、保健、预防机构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个人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后,执业单位加具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区、县级市卫生局。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执业医师注册费25元/人(计办价格[2001]616号)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受理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⑴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⑵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⑷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验表; ⑸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⑺拟聘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联系电话 见附表 办公地址 见附表 受理窗口 所在区(县级市)卫生局 办事网址 http://www.gzmed.gov.cn 投诉电话 (020)81085324 投拆处理时限 接到对经办公务员的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予答复,遇复杂情况适当延后。 备 注 附表《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联系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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