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一、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公证员资格;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办理新批准开办涉外公证公证处及公证员印章备案手续所需材料: 1、 《办理涉外公证公证处及公证员印章备案表》正本一式六份;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复印件; 3、 公证员资格证明; 所在公证处出具的申请报告。 相关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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