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156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注册条件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在广州市范围内执业,经执业单位同意。 申请材料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2、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3、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4张(包括贴注册申请表2张); 4、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5、《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变更注册”,变更后由新注册机构告知原注册机构。 注册程序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为注册承办单位。广州市执业药师申请注册者持《执业药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初审后汇总报送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办理注册。注册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并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 注册要求 执业药师资格注册材料收审为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14:00-17:00。请符合注册条件人员将有关材料报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收费标准 执业药师注册每人收取200元。(粤价函[2003]255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收费的复函》)
受理材料部门 广州市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 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三楼
邮编 510120
联系人 章海英、朱秀娟
联系电话 8334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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