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依据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驻店药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药监办〔2003〕302号)。 注册范围 1、首次注册:获得驻店药师资格并在执业范围内工作尚未注册者。 2、变更注册:已经注册,需要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者。 3、再次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者(注册有效期为2年)。 申请材料 申请变更注册的驻店药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1、《驻店药师注册证》原件; 2、《驻店药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 3、变更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4、填写《驻店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程序 申请(本市)变更注册的,由广州市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受理材料,每月定期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审批,20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审材料时间 周一至周四(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 11:30,下午14:30-17:00。 收审材料部门 广州市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越秀区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3楼) 联系人 章海英 、高琦杰,电话 :83343670、81395792。 花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花都区新华镇曙光路10号) 联系人:宋洁贞 ,电话 :86859602 增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城市荔城镇荔乡路民生街1号) 联系人:刘醒毅,电话 :82636311 从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北路32号7-10楼) 电话 :87923911谭绮雯 收费 收费按粤价函[2004]12号执行。驻店药师注册(变更)服务费每人每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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