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 |
内容 |
办事项目名称 |
律师执业暂停 |
办事依据 |
(一)《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二)《广东省司法厅审核律师执业证操作规程》 |
办理条件 |
律师因病、学习、出国等个人原因连续一年以上无法执业的 |
办理程序 |
广州市司法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根据下列的情况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其申请。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
广州市司法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出具审查意见书,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到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
办理需提交材料目录 |
(一)《律师执业暂停申请表》三份; (二)律师执业证原件 |
申请书(表格)名称 |
《律师执业暂停申请表》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连新路19号三楼 |
受理窗口 |
证照业务申请 |
办事网址 |
http://www.gzsf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