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理条件 驾驶员身份证基本资料变更(如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码因升位/与他人重号等原因发生变更),且驾驶证亦作相应更改,并能提供有关公安机关证明的,可予修改其从业资格资料。 必备资料 (一)身份证(驾驶证)号码正常升位或地址更改。 1.现用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证号须一致);其中出租车驾驶员修改身份证号码的,须办理驾驶证转籍手续,即须提供广州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 2.《从业人员基本资料修改申请表》。 3.从业资格证原件(需上交市客管处修改)。 (二)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异常变更。 1.现用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证号须一致);其中出租车驾驶员修改身份证号码的,须办理驾驶证转籍手续,即须提供广州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 2.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明确新旧资料为同一人(须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3.《从业人员基本资料修改申请表》。 4.从业资格证原件(需上交市客管处修改)。 (三)运政系统内资料输入出错。 1.现用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证号须一致)。 2.《从业人员基本资料修改申请表》。 3.从业资格证原件(需上交市客管处修改)。 办理程序 (一)驾驶员持必备资料向二楼办证大厅窗口申请修改。 (二)驾驶员接电话通知后,前往财票科业务窗口取回从业资格证,原则上在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 1.在岗的出租、公交车驾驶员取回经审核修改后的从业资格证后,还须持服务资格证至二楼办证大厅32号窗重新读卡,修改卡内资料(因地址变更的除外)。 2.发现驾驶证初领日期变更等情况的,市客管处将进一步核实相关证件真伪。确认提供假证件的,将根据相关法规撤销其相应从业资格并马上锁定该人员档案。 3.如从业资格证修改后,驾驶员需重新更换证件的,取回证件后直接向窗口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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