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新开或已实施调整的线路,须运行半年以上方可提出调整申请。
办理程序
1、企业向市客管处提交线路调整可行性分析报告或线路调整申请表;企业与市客管处现场勘察并达成线路调整初步意向后,再正式向市客管处提出申请。
2、市客管处于每季度后首月集中研究调整事宜,并在征询市交警支队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企业。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3个月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申请书
申请书(表格)名称
无
联系电话
86010284
办公地址
广园中路338号
受理窗口
广州市运管局二楼办证大厅
投诉电话
96900
投诉处理时限
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酌情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