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期间停止办理机动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能委托代理人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出具有关证明。 (二)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补、换发机动车号牌与原号牌编号相同;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发号牌或者行驶证后,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三)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驶出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临时行驶证号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办理材料: (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4、刑侦验车通知书原件。 (二)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换发《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标准照片,补行驶证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办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办事地址: 1、车管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 2、白云分所(广州市机场路888号广东省汽车市场内)。 3、黄埔分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4、办理摩托车业务请到海珠分所(广州市昌岗路156号)办理。 投诉电话: 市局:110; 交警支队:86564481; 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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