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理程序 凡经省、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工、招干需办理来市入户的,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盖章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方可到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材料 一、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进人审批部门发出的《招工通知》或《录用证明》;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三)《户口迁移证》; (四)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咨询电话:83341353 投诉电话:8311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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