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依据 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2.《关于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3〕16号)
办理条件 因单位原因造成缺失医保台帐而不能正常缴费,参保人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单位申请补缴医疗保险费
办理程序 向参保单位到市医保中心领取《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后,交市医保中心审批。经市医保中心审批后,退参保单位转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处理。市医保中心根据处理后的台帐和医保费的到帐信息,补注个人医疗帐户,不补付统筹医疗待遇。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5个工作日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单位说明缺失台帐未能正常缴费有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2.《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书(表格)名称 《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
联系电话 87653239
办公地址 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4楼服务厅
受理窗口 9号窗
投诉电话 87653239
投诉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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