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一、办事内容:计划使用管道燃气的工商、公福用户和政策性减免的用户可以申请管道燃气增容费、初装费减免。
二、办事依据:《关于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通告》(穗府[1998]97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问题的通知》(国法[2002]20号)、《关于扶持我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通知》(粤民福[2000]2号)
三、请管道燃气增容费减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合法单位; 2.申请者的用气条件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城市规划的要求。
四、申请管道燃气增容费减免的程序: 1.申请单位可在我局网站下载《减免管道燃气(油制气)增容费、初装费申请表》或用气单位的申请报告,单位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广州市煤气公司的用气量核准文件,到局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2.受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3.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回执”到局窗口领取“管道燃气增容费、初装费减免批文”。
五、办事时限和服务承诺 在申请单位提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六、承办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燃气管理处
七、办公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9楼
八、联系电话:8386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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