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 瞻仰、祭祀骨灰,必须自觉出示《骨灰存放证》,并在拜祭登记本登记。如有存放信息卡,则需读卡。 ◆ 骨灰取出堂外拜祭,须凭《骨灰存放证》办理换卡手续。 ◆ 骨灰放回原位后,凭卡取回《骨灰存放证》。 ◆ 未办领回手续,不得随意取走遗灰。 ◆ 骨灰柜内禁止摆放易燃、易爆、易霉、易碎及贵重物品。 ◆ 骨灰存放后,不得擅自改变骨灰存放位置或合位存放。 ◆ 骨灰堂禁止吸烟、喧哗、吃食品、燃烧香烛及丢弃杂物,保持堂内庄严、肃穆、整洁。 ◆ 公墓内不得焚烧祭祀品。 业务联系电话:87042135 服务质量监督电话:87042522
服务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1时30分到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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