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 1、转入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社会保险基金转移通知书》;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转出地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户口簿》。 2、转出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接收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动函件复印件; (2)接收地社会保险机构全称、开户银行、帐号; (3)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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