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办事依据 1.《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2.《关于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3〕16号)
办理条件 单位原因欠缴医保费后按规定已到地税办理补缴手续,但医保信息系统显示未到帐,如有参保人员需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需确认已补缴医保费。
办理程序 提交有关资料,送市医保中心个人帐户管理科进行确认。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即时办理
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单位具体说明欠缴原因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 87653239
办公地址 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4楼服务厅
受理窗口 9号窗
投诉电话 87653239
投诉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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